在國際公海上,在我國的領海內,菲國漁政船對我國漁船濫射,屠殺我國國民
這種野蠻的行為,已經觸犯”交戰守則”
這幾天電視新聞及各政論節目裡全是一堆完全不懂軍事的傢伙在那裏胡評亂論
有一個假專家還說”我國的軍力1小時就可將菲國海空軍完全殲滅”
我看他所有的言論及比喻我搖頭嘆氣,不予置評
另外的所有節目都在那裏評論:…
“我國的陸海空軍的軍力是遠贏菲國的軍力的,可以完全的將菲律賓武裝力量殲滅”
我看了也是吐血
這幾天,所有的媒體與名嘴,甚至是總統及各部會首長,完全忽略了一個事實,也沒想到一個國際法..那就是”交戰守則”
我是打過實戰戰役的軍人
我來簡單解釋甚麼是交戰守則
交戰守則並不是指國與國的全面軍事武裝力量的全面衝突
這種全面的軍事衝突叫作”宣戰”
交戰守則一般都是局部性的,臨時性的,突發性的軍事衝突
(1)
他國軍事武裝力量無理由屠殺我國或第三國的”無違法”的百姓,或是殺害無武裝的我國百姓,已經觸犯了交戰守則
(2)
陸上,海上,天空中的他國軍事武裝力量用軍事武器的火力搜索雷達,或是火力控制雷達搜索及鎖定他國的船艦,飛行器(不管是民用還是軍用),或是陸基的武器陣地或是武器裝備
皆視同挑釁的行為,皆視同攻擊的行為,皆視同意圖開火攻擊的行為
不管有沒有開火攻擊,皆視同有戰鬥的意圖
我方船艦,軍機可以將此行為警告他國關閉武器搜索雷達及武器控制雷達
如果警告無效,他國持續此種軍用武器將我國的船艦,飛行器,或是陸基武器作鎖定
我方就可以依照”交戰守則”的規條予以反制,
他國觸犯交戰守則,我方警告無效後
由指揮單位授權船艦或是軍機進入備戰狀態,或是交戰狀態
或是由當下區域的最高官階級指揮官自行判斷作決定是否進入交戰狀態
如果進入交戰狀態,交戰狀態命令一下達
軍艦及軍機立刻作 作戰的隊形部屬,進入開火攻擊的戰鬥隊型
解除武器管制為武器開放的狀態
由最高官階指揮官下達火力的開火與否,與接戰的目標(攻擊哪一個他國的軍武)的命令
他國觸犯交戰守則,軍事武裝力量的指揮官可以判斷是否進入交戰狀態
如果交戰(接戰)命令已經確認及下達
軍用武器裝備就可以解除武器管制狀態為武器開放狀態
就可以開火將對方驅逐….掃蕩….或是全殲滅
菲國政府單位船隻在我國海域掃射我國無武裝無違法的漁船
槍殺我國國民在我國的領海內
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國際公約的交戰守則
我國可立派船艦或是軍機,對開火的非國漁政船作反制火力的壓制,拘捕,或是開火攻擊將之殲滅擊沉
因為菲國的公務船艦已經嚴重的觸犯交戰守則的國際公約
釣魚台事件,日本軍艦用火控雷達鎖定中國的海監海測船
海監海測船後方的中國驅逐艦及護衛艦(巡防艦)打開火力控制雷達將全部日艦鎖定
並將艦砲,大小槍砲,飛彈發射器等軍事武器全部設定在”待命開火”的備戰狀態,並發佈”全艦隊進入戰鬥位置”的命令
日本嚇死了,馬上關閉火力控制雷達,並且惡人先告狀的先強烈抗議中國的戰備行為
其實,最先用火力控制雷達(火控雷達)鎖定中國的是日本的船艦
想用此招嚇一嚇中國,哪知中國全面反制下令進入交戰狀態
而且跟你日艦玩真的,隨時可能火砲就開火,飛彈就發射出來
小日本真的嚇到了,關掉火控雷達並惡人先告狀的譴責中國嚴重觸犯交戰守則
其實最先打開火控雷達並鎖定中國海監海測船的是日本艦
這就是國際”交戰守則”的最新的一條案例
我國在釣魚台跟日本多次的衝突
我國漁船在釣魚台海域被日本海上保安廳(海岸巡防隊)多次的衝撞及攻擊
日本船艦就是用撞的,就是用頂的,就是噴水柱作驅離
日本這麼強大的海軍武裝力量就是不敢對我國漁船開槍,或是對空鳴槍鳴砲警告,或是用武器攻擊我國漁船
日本的目的就是”趕人”,把我國的漁船趕走
強大海軍力量的日本就是不敢用武器攻擊驅離台灣的漁船
日本不是笨蛋,他們知道一但開槍開砲不管有沒有打中台灣的漁船,或是不管有沒有打傷或是打死台灣漁民
軍武力量對無武裝的平民使用武器,不管有沒有造成傷害
日本就會被台灣及中國認定有武器攻擊平民的意圖
台灣及中國就可以依照交戰守則去作判斷是否進入接戰狀態
是否要作武力接戰或是武力反制
台灣的軍事武裝力量是遠贏菲律賓是沒錯
如果跟菲國打起來菲國的軍力會被我國的軍力海扁殲滅是沒錯
PTT一堆無知的鄉民,電視台一堆無知的名嘴在那裏胡說八道
我們軍力強大,但就是不能對菲律賓怎樣,菲律賓根本就不怕你台灣
原因就是”台菲兩國非交戰國,單方面的國家並沒有對另一國作宣戰的聲明”
既然沒有宣戰進入交戰狀態,那台灣再強大的軍力就是不可以進入菲國的領海或是領空或是陸地
如無宣戰,用軍事武力去攻擊菲國的領土,侵入他國的領海與領空
這樣的軍事行為視同於交戰守則的另一條”侵略他國的行為”
也是偷襲的行為(例如二戰時期,日本沒對美國宣戰就用軍武力量去攻擊真珠港)
菲律賓的盟國或是盟邦(例如東協),臨近的國家(例如印尼,越南)
以及聯合國絕對會干預,甚至會用武力作結盟來對台灣軍隊作戰鬥
聯合國也會派出維和部隊來保衛弱小的菲律賓
台灣的媒體名嘴整天都在喊我們打菲律賓就好像黃金獵犬咬吉娃娃一樣
白癡的言論,假專家在哪裡胡亂說
台灣軍力再強我們就是不能去炸暫定執法線以外的菲國公家船艦,或是攻擊陸地
菲國軍機如果沒有飛進我國暫定執法線以內的海域及領空
我們再強大的F16+幻象2000+IDF軍機就是對菲律賓老掉牙的F5A沒轍
我國軍機不能飛進菲國的領海或是領空,甚至飛入陸地的國土
因為”台灣沒有對菲律賓宣戰”….
如沒宣戰,我國軍武侵入他國的領海領空與路地
聯合國維安部隊,東協其他會員國,或是菲律賓的友好邦交國就可以咬定台灣軍隊侵略菲國,是可以對我國宣戰或是出兵的
搞清楚,在國際的政治,外交,與邦交國這幾項
菲國遠贏我們台灣
菲律賓是聯合國會員國 (台灣就是進不了聯合國),有聯合國安理會罩著他
菲律賓是東協會員國 (東協就是不給你台灣進,反對聲浪最強烈的就是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有東南亞國協會員國支援他
菲律賓的邦交國遠比台灣的邦交國多
專家們,你們每天在那裡喊,我們打菲律賓像在打吉娃娃一樣
我們敢打嗎?我們能打嗎?
再者,菲律賓駐紮著美軍的武裝力量
台灣敢對菲國開火?
二戰結束後,中國赤化,高棉,柬埔寨,越南,菲律賓等國都有赤化的危機
美軍為了鞏固南太平洋的地區軍力平衡
美軍為了也要將南太平洋諸國掌控在美國的手掌中
所以美國在菲律賓駐紮大量的美軍
美國海軍在西太平洋及印度洋這個區域最大的基地就是菲律賓的蘇比克灣
蘇比克灣是可以停泊10萬噸以上的美國航空母艦多艘的
也可以容納至少2個美軍航母戰鬥群的所有軍艦+軍機
美國空軍在菲律賓也有空軍基地,長駐空軍的戰鬥武裝力量
菲國反美,驅逐美國,美軍將南洋的軍力全部撤出菲律賓
中國崛起,誓言收復東沙,西沙,南沙等中國政府認定原本屬於中國的島嶼
也誓言收復釣魚台,琉球這些被強搶的島嶼
所以中國在南海部署強大的軍事武裝力量
越南跟中國幹架幹了好幾次打不贏老共,菲律賓更是被老共打好玩的
旁邊的太平島上更是插著青天白日旗
艾奎諾他不是笨蛋,他才老奸巨猾
“幹..老共你壓著我打,我也打不贏你,我去拉一隻大老虎來壓制你”
菲律賓與美國這2個利益掛帥的資本主義國家都在各自盤算
菲律賓就是軍力弱,就是搶不贏他想要的島嶼,他就去拉老美軍事結盟
一則又可以恢復昔日美軍駐紮在菲國的繁榮,二則有美軍力駐紮當靠山,那你老共就不敢對我怎樣
老美盤算著,東協這個南洋區域對美國太有利了
以前被趕出南洋,現在菲律賓的昔日基地我美國又可以使用
在這個區域插回一支旗,可以就近嚴密的監控中國在南洋的動靜
也對中國在南洋的軍力作一個恐怖平衡
所以美軍重返菲律賓蘇比克灣,重返昔日的海空軍基地
台灣的兵力就是不能對菲國怎樣
因為他的國土上駐著老美的軍隊
所以菲律賓不鳥台灣,就是他後面後台硬的很
他有強大的後台撐腰,他有聯合國,他有東南亞國協在當後盾
所以菲國才這樣囂張狂妄,吃台灣夠夠
1小時就可以將菲律賓打趴?就可以全殲菲國的海空兵力?
如果沒對菲國宣戰,就對菲國的主權與武裝力量作軍事攻擊
後果會是如何?
這些假專家沒有一個有去分析到菲律賓的後台,沒有一個能夠客觀的去分析我國如果打菲律賓可能會有甚麼後果
就一昧的得意洋洋猛說我國軍力多強多強,打菲律賓易如反掌打好玩的,黃金獵犬去咬吉娃娃
我國如沒對菲國宣戰就擅自用軍武攻擊戰定執法線外的菲國
那一定會招來聯合國+東南亞國協+菲律賓邦交國的砲火
展示我軍威,表示出我國強力的護漁決心
不能用軍艦,只能用海巡署(海岸巡防隊)的艦艇
我們這群白癡笨蛋的高層,派出那麼大一艘1萬噸級的紀德艦,派出4000噸級的拉法葉艦
紀德+拉法葉都是隸屬我國海軍的軍事作戰用艦艇,是屬於我國的軍事武裝力量
派出紀德+拉法葉已經是不智之舉,因為這代表台灣使用軍武有可能會在有爭議的海域中鬧事而使用軍事武力
釣魚台衝突,海上保安廳在第一線,第一線絕不可能會出現日本海軍的巡防艦或是驅逐艦
日本的海軍軍艦躲在海上保安廳後面遠遠的監控情況的發展與演變
如果軍艦在第一線,那就表示日本用軍武在攻擊保釣的漁民
會觸犯交戰守則
那我國的軍艦+軍機,中國的軍艦+軍機一看到日本將海軍軍艦開到第一線
那台灣與中國的軍機軍艦就會從最後方調到第一線去作防衛,去保護漁船漁民
那一擦槍走火就是軍事武力的戰鬥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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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覆05/14/2013 21:42:01]
在重疊海域捕魚及殺人並不受限於國際法,因為台灣不屬於聯合國合法成員,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緊追權(right of hot pursuit)並不適用。唯有共同創造漁業資源,讓大家有魚吃,才能平息南海紛爭,真正的大同世界。海洋法與軍事衝突國際法不一樣
我國聲明此區域為我國領海區域,菲律賓也聲明為他們的領海區域
海洋法是在公海無所屬的海洋上緊迫權不適用,在公海上無所屬的區域殺人無法可管
依照你的理論那是菲律賓槍殺我國漁民那就是無罪囉?
台灣不是聯合國合法成員,所以我國漁民被菲國公務船槍殺那菲國殺人者無罪?可免其刑?
我解釋的事軍事衝突的國際法”交戰守則”
是屬於軍事行為或是準軍事行為的法條
照你這樣的說法那我台灣怕啥?日本雞歪就宰日本人
菲國雞歪就殺菲律賓人
就像你所說的,台灣不是聯合國成員國,不是合法會員國
那在與有重疊海域的鄰國他們殺我國漁民是可以的?
那我們殺鄰國的漁民也是可以的?
誰要跟你吃魚?大國要搶的是資源是領土而不是漁業
老共要爭南海,菲律賓要爭南海,菲律賓與馬來西亞打架要爭南海都不是要吃魚
都是要爭領土及海底資源,及那個地區的控制權
海牙公約,華盛頓公約會員國,我們台灣都不是會員國
但也要依照這一大堆的國際公約作遵行與實施
台灣不是華盛頓公約會員國,那我們就可濫殺保育動物?,或是交易例如象牙或是玳瑁?
軍事有軍事的國際法,你先去搞懂再來說
從事發後,第一件想到的事,就是想先到這裡來看您老對此事發表見解,又長知識了。
只能感嘆新聞媒体竟然不能把真實的一面給呈現出來... [版主回覆05/15/2013 14:35:20]
這幾天,所有的立委諸公+教授(不是軍人沒受過軍事作戰的教育,竟然也再猛屁啥交戰?啥宣戰?啥派軍武去打菲律賓?)
一堆胡說八道的名嘴還是繞著我國海軍艦艇級別,空軍作戰軍機的機型..圍繞著這些自我感覺良好的議題在那裡猛屁我們1小時就能幹倒菲律賓這個主匪
能在極短時間殲滅菲國的軍事武裝力量是沒錯
但要這樣作,就一定要在國際上作對菲律賓”宣戰”的聲明的這個動作
就算宣戰了,也要通過聯合國安理會的許可同意,也要通過美國阿爸的首肯同意
那仗才打得起來,那我軍才可以對所有菲國軍事武力開火攻擊
不是我們片面宣戰我們就可以直接打,還是要經過世界他國的仲裁同意的
如無宣戰,軍事武裝力量是不容許越界攻擊,絕不容許侵門踏戶進入菲律賓的領土領海與領空
軍事武裝力量侵入他國的領海領空領土,視同侵略行為
如有開火攻擊,視同侵略他國+偷襲的軍事行為
我們如果一個沒有拿捏好,而有侵門踏戶的行為發生,一樣嚴重觸犯軍事規章中的交戰守則
他國其他非當事國家可以視情況對我國採取武力反制,甚至可以向我國宣戰
不可不慎
電視整天這些名嘴叫售假專家就一直在鼓吹宣戰,對菲國宣戰
但現況要對菲國宣戰是弊多於利,
為了一時的衝動而宣戰進入兩國交戰的狀態
聯合國安理會一定會不同意而干預,也會出兵去保衛弱小軍力的菲律賓
東南亞國協的會員國不會坐視盟國遭受武力攻擊而不管,也會有所反制
美國絕對不會讓台灣出兵攻打與美國有軍事結盟的盟國菲律賓
如台灣執意要硬幹,美軍會視狀況出兵對台灣反制攻擊,來保護與她軍事結盟弱小的菲國
台灣的這些名嘴瘋了,媒體瘋了,教授瘋了..滿腦子都還沉醉在我國軍力強大的幻影中
張牙舞爪的鼓吹政府對菲宣戰開戰
一但進入兩國交戰狀態,那台灣的經濟就徹底垮台,台灣就要沉入海中了
一但交戰,台灣就是戰區,飛機不敢飛,商船不敢來
國外企業的訂單一定立刻抽單,將訂單轉往他國
交戰區也沒人敢來觀光
打仗要錢,嚴重且快速的消耗我們的經濟與國庫,嚴重且快速的內耗
這些後果都必須要思考的
她媽的這些人就一直要政府對菲宣戰
如果宣戰後有可能會引起他國盟邦軍事武力結盟的聯軍來打台灣
那義和團所引起的八國聯軍事件那不又要在台灣重演一次?
公道一定要討,絕對不可讓菲律賓這土匪行為的國家好過
驅逐所有的菲勞,關閉外交管道,驅逐菲國企業,凍結所有菲國的商品輸入
強勢在我國暫定執法線內執行公權力
敢再來搶船勒索?敢再來擄船恐嚇?敢再來開槍?
依照交戰法則一律予以殲滅
你看看菲國漁政單位敢再胡作非為嗎?
我之所以會解釋軍事衝突的交戰守則
是要讓一些不是軍人不懂軍事準則的人不要被那些政客名嘴牽著走
他們在妖言惑眾在那裏胡說八道,因為他們不是軍人所以沒有軍事衝突的準則與後果的教育與訓練,所以就是猛在鼓吹宣戰開戰
真的打起來這些立委這些名嘴這些教授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戰場好好的幹幾場架?
打仗會死人喔,有可能就戰死沙場喔
我是軍人,戰死沙場是我的歸宿,我無懼
至少我戰死我有青天白日,我可以昇中將,可以進忠烈祠,可以成為一位受後人尊敬的烈士
你們這些鼓吹宣戰開戰的人要不要一起跟我赴沙場?保衛這塊寶島?
海巡是國際公認有執法權力的國家武裝力量
海巡雖有武力,但他的定位並不是被定位在”軍事武裝力量”
而是被定位在”海上執法的武裝力量”
要幹架讓海巡去幹架,至少沒用軍武去幹架就可避免侵略或是偷襲這幾頂大帽子亂扣在我們頭上
海軍在第二線隨時支援海巡,讓海巡有強大的火力作支援及後盾
軍隊不要亂派..說真的
列強都看在眼裡
台灣買了紀德買了拉法葉+F16+幻象2000後,
如果一遇到衝突就爆衝就擺陣仗就想幹架就想宣戰
那以後誰會再賣高科技精良的軍武給我們?
真差勁...不給予反擊...還在給予對方時效...
白癡政府...無能...如果今天打的是北韓民眾...
人家早就回攻了...晚 安...過來賞文...祝心怡
[版主回覆05/15/2013 20:11:59]錯失當下嚴懲施暴的菲律賓漁政船的第一時機
我國政府的作業竟是如此的緩慢與繁文縟節
幾天後才在對菲國鬼叫鬼叫的
漁船被攻擊的那個時候,戰機或是武裝攻擊直升機,這種能快速到達現場反制菲國漁政船,嚴懲菲國漁政船,殲滅菲國漁政船的軍機都沒有起飛
海巡的船要到,畢竟船艦航速慢,花費的時間太久
軍機與武裝攻擊直升機是可以很快速的到達現場的
但還是都沒有起飛去保護人民百姓
如果這事件發生在美國,當下能派的附近海巡艦就會全速的馳援
海巡的飛機一定馬上就會先到現場救援
陸軍的軍機,或是海軍的軍機會立刻起飛去把對方轟的稀巴爛
如果今天菲國漁政船打的是老共的漁船,殺的是中國的漁民
那老共的軍機軍艦一定早就把菲國的船轟掉了
老馬只會在那裏等到全國人民憤怒了,不滿了,才會慢吞吞的搞一些沒有力量的招數
道歉?事發2天後竟然又給3天時間要求菲國道歉?
怎不事發當天就下令軍機起飛去轟掉菲國的船再來上談判桌?
事情已經錯失先機,現在事後所有的動作就是白搭
洪姓船長不幸往生的事情剛好凸顯我國救難,解危,與通報制度,與國國家公務人員處理事情的無能,緩慢,忽視
政府+各機關各單位的無能,國賠受難者國民的家屬
因為這事件給所有台灣從政府到海巡各單位上了血淚的一課
你說的很正確,我們面對的是無賴一個,有硬後台的無賴,以閣下的那種觀點在欺我們一點都不在乎,反正你奈我如何?這種貪婪之人需要想點法子給予重重一擊然後還自己大叫痛,也就是引誘其上門,瞬間給予毀滅性攻擊,在擡出受傷漁民哭哭啼啼,將事件定位為自我防衛。 [版主回覆08/23/2013 22:36:29]
國際軍事衝突法則(軍事衝突法)是一條世界各國武裝力量都必須要遵守的法條
我是一位軍官,高階軍官,美軍高階軍官,台軍高階軍官
美軍在穿上軍服那時開始,就必須要熟讀國際軍事衝突法
小到下士..上到特級上將(五顆星)都必須要熟背
因為隨時都必須要做判斷是否可以使用衝突法的法條而採取反制或是火力衝突(開火)
台軍好好笑,到參謀總長了,到國防部長的這些最高階將領卻沒有一個官懂或是知道軍事衝突法的..因為他們都不用讀這法條
所以軍艦越界到呂宋人家家門口說要去示威展示武力
印尼+越南+美軍卻大陣仗的備戰,警告台灣海軍軍艦已經侵門踏戶侵入到菲國的領海領空
再不退去依照國際交戰法則可以對拉法葉艦+海巡艦開火擊沉
台軍嚇得趕緊落跑退到暫定執法線以內
所以我文章在當時就一直呼籲不能派軍艦,絕不能越界
因為會遭來”侵略”的帽子亂扣下來
菲國這麼嗆,這麼蠻橫..其實他的後台硬得很,所以他才不鳥台灣,他才不怕我們
如我們要硬幹,就會遭來聯軍的砲火,那義和團八國聯軍的事件在台灣又要重新上演一次
廣達興事件,國軍高層處置失當,海巡嚴重失職,國安會嚴重處置不當
在衝突當下..菲國魚政船槍殺他國人民,火力攻擊屠殺他國人民
已經嚴重觸犯交戰法則的規條..台軍是可以用火力武力反制或是開火的
飛機也沒派,船艦也沒去..廣達興還是被魚船拖回來的
無能弱智的政府+政府單位部門
無言的人民